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1、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那么,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