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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_观察

时间:2023-06-27 22:13:49       来源:证券之星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潍坊港宏川优化融资结

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为下属合营公

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下属公司(南通阳鸿)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南通阳鸿进一步优化融资

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下属公司(南

通阳鸿)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三、关于下属公司(成都宏智)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成都宏智危化品仓储综合

服务项目一期项目建设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

意将《关于下属公司(成都宏智)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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