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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观点:男子驾驶奇葩号牌车辆招摇过市_还煞有其事称自己在“在执行重要任务”

时间:2023-04-08 17:46:11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四川绵阳,有群众举报称街头出现假军牌,当地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往现场,谁料涉事司机竟然掏出了“联合国维和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还煞有其事称自己在“在执行重要任务”并叫嚣,“耽误我办事,你们落不了关系!”“不要笑,再笑拿你开刀!”当地群众发现有辆车挂着联军AK00020的车牌上路行驶,怀疑是假军牌,当即报警,当地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往现场,找到了涉事车辆!民警随后让涉事司机拿出证件,万万没想到,涉事司机竟然拿出了个“联合国维和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总司令参谋部事务局”副处长工作证以及印有“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的身份证。

民警一看顿时笑了,而涉事司机见民警不相信,又煞有其事让民警别笑,反复强调自己身份特殊,“在执行重要任务”并叫嚣,“耽误我办事,你们落不了关系!”“一会儿北京那边会打电话过来”“不要笑,再笑拿你开刀!”……据悉目前,民警对男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将其涉嫌伪造假证件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真狠啊,把自己都骗了!”“好歹搞个UN吧!”“竟然是C1+C2,还能不能再假点,真是太飘了!”“不好意思,我也笑了!”【安律说法】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从法律上来讲,涉事男子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上路,该行为仅仅只是违法。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

但是如果涉事男子不仅使用,而且还存在借此牟利或者伪造、变造的行为,那涉事男子就不是违法了,还有可能因此涉嫌犯罪,面临刑事追责!前者男子可能涉嫌招摇撞骗,依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后者,依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位男子真是入戏太深了,笔者认为,其自身伪造、变造证件的可能性不大,怕是被人或者组织给洗了脑!那给涉事男子洗脑的人或者组织,给涉事男子伪造、变造的证件的行为,不仅会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还有可能涉嫌诈骗罪,面临数罪并罚!最后,现实中很多人对权痴迷,殊不知很容易就掉入别人编织好的陷阱,因而在此,再次提醒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切莫因为无知触犯法律,最后追悔莫及!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关注@安律说法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男子驾驶奇葩号牌车辆招摇过市#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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