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证监会通报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情况。
今年年初,证监会对8家撤否率较高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对中天国富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国信证券、华西证券、西部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华创证券、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对16名相应证券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等分类采取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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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监管是注册制试点以来,证监会机构监管的主基调。证监会多次强调,全面合规、有效运行的投行内控机制是投行执业质量的基础,将常态化开展投行内控现场检查,从 “带病申报 ”“ 一查就撤 ”执业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等典型问题入手,重点检查投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人员及保障是否到位等。
这些券商和负责人领了罚单
今年初,针对“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突出问题,证监会组织对8家撤否率较高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比如有个别中小券商的内控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内控规范性、有效性较低;有的保荐机构对撤否项目的审核重点问题发现能力不足或关注不够,未能充分发挥把关作用;有的保荐机构质控现场检查比例明显偏低、内核反馈意见落实不到位;还有的保荐机构存在预发奖金等过度激励情况;还有的保荐机构廉洁从业风险防范不到位、廉洁风险事件频发等等。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问题有些是个别机构的问题,也有些带有普遍性,需要行业机构引以为鉴,不断提高内控有效性,促进项目执业质量提升。
根据“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原则,证监会根据问题的类型、性质和数量分类采取措施,对中天国富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国信证券、华西证券、西部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华创证券、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对16名相应证券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等分类采取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内控落实整体比较到位、问题比较轻微的券商,提醒其关注问题,没有采取监管措施。还有个别证券公司内控违规问题较重,相应的监管处理措施也将会尽快下发。这些举措旨在着力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持续强化从严监管的氛围。
投行内控管理应常抓不懈
注册制下“申报即担责”,要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包括券商在内的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至关重要。证监会自注册制试点以来,就坚持从严监管,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持续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切实提升投行执业质量、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特别是针对“带病申报”“一查就撤”以及执业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等典型问题,证监会围绕券商投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人员及保障是否到位等开展常态化检查。
2019年以来,证监会已开展三轮投行内控现场检查,覆盖近30家证券公司。去年,就有多家保荐机构因为内控问题被采取监管措施,个别问题严重机构被暂停投行业务资格。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全面注册制下,监管层对于IPO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都采取更为严格的核查监管。无论上市成功与否,即便是撤材料,监管部门都会根据规定进行核查,申报阶段被发现的问题仍会被采取处罚措施,不应存侥幸心理。
“伴随着IPO现场检查日渐趋严,‘带病闯关’的项目也越来越少。如果保荐机构存在项目撤否率较高、受到违规处理较多、廉洁从业风险较高等情况,将被认定具有执业质量较低、内控风险较大情形,只有在项目筛选、尽职调查、信息披露、持续督导等环节严把质量关,提升合规风控意识,才能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上述投行业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