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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获批 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时间:2022-07-26 09:23:50       来源:辽宁日报

7月24日,记者从省地震局了解到,我省地方标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正式批准实施,对面向省内社会公众和专业用户提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和操作规范,有效提升我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据介绍,《规范》规定了我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应用范围、发布条件、发布方式、信息安全机制等内容。根据《规范》要求,我省地震预警分为四级,依次为Ⅰ级红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和Ⅳ级蓝色预警。四级预警相对应的地震破坏程度依次降低,如: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地震通常会引起建筑物破坏,造成人员伤亡;Ⅳ级蓝色预警级别的地震,不会引起破坏,只有当地个别敏感的人或是在高层建筑上的人可能会感觉到有震动。

接下来,省地震局将以《规范》的发布实施为契机,完善地震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震预警科普宣传,建立高效、快捷的地震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标签: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 辽宁省地方标准 防震减灾 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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