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项服务贸易典型案例获全国推广。日前,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并向全国推广。深圳市“扩大与港澳专业服务领域资格互认范围”和“打造跨境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发展新高地”两个典型案例成功入选。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提升对港澳开放水平
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探索在教育、医疗等领域扩大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持续实施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务实举措。深圳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强与港澳服务标准对接,不断提升对港澳开放水平,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试点允许取得工程建设、涉税服务等港澳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内地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推动境外专业人士在深便利执业。
为了进一步打破三地专业服务领域资质壁垒,深圳推动出台跨境执业备案管理措施。印发了《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资质备案管理办法》《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管理办法》《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扩大港澳专业服务职业资格认可范围。截至2021年底,已有53家香港规划、工程专业机构和241名专业人士获得备案。64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完成跨境执业登记,5家合资税务师事务所完成行政登记。
完善跨境医疗服务,打造创新发展新高地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院签约落地、深圳前海泰康国际医院开工建设、新增1家港资独资专科医院、2家港资独资门诊部……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服务合作不断深化。这得益于深圳“打造跨境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发展新高地”这一创举。
深圳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优化港澳来深办医行医就医环境。
政策的支持,令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激发,医疗产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便捷流动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底,深圳累计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251个,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累计认定高层次人才超过1100人;37名港籍医生参加正高级职称认定试点,118名港澳医师在深依法执业;梳理上报首批10余类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清单,54个进口药品目录清单;港大深圳医院累计获批准使用9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和2种进口医疗器械;“港澳药械通”10类药械获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