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深圳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四级林长制度体系,林长制实施成效显现;到2035年,深圳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中国典范基本建成。
1月28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获悉,《深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标志着林长制在深圳全面推行。
深圳提出城市林业发展战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形成“森林入城、碧水润城、山海连城”的城市发展新格局。
深圳现有林地面积67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39.4%,森林蓄积量409万立方米,陆域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22%,对经济飞速发展提供空间保障也最大限度地保存了绿色空间。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林长制的推行,将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促进空间治理体系的转型,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根据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要着力推行十大任务。
包括严格实施森林湿地资源监管,建立林长巡查制度;科学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探索全民共治共享机制;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不断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推进古树名木智慧管理;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大力推动自然教育高水平发展;着力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街道护林员队伍,加快推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首次将林业工作上升为党政一把手来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这是深圳林业管理责任制的突破和升级。